临时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4-10-02 11:28:28
临时工劳动合同精选15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临时工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时工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 元,公休假和平日为 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 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 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 元,乙方负担 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 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 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 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 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 元。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 ……此处隐藏19124个字……

(一)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界定为公司

下发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和停发乙方工资的时间。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连续缺勤达3天的,则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界定为乙方开始连续缺勤的第一天。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按第五条缴纳社会保险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

1、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二)款第3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并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不受本条的约束。

4、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延边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执行。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自新的法律、法规生效之日起,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改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3、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4、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5、甲方用工(包括新招、职工流动、变更、续签劳动合同等)必须在乙方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6、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约定内容

1 凡属公司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1996年10月31日劳部发[1996]335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

2 保密内容

2.1全公司生产装置的平面图及产品配方工艺流程;

2.2各生产车间的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

2.3公司试制、仿制的新工艺及新产品的试验数据、原始记录、工艺配方、技术资料与图纸样本等;

2.4公司内所有技术革新项目的科技创新发明;

2.5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3 保密要求

3.1未经公司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同时,不得以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3.2不得利用公司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3.3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泄露技术资料;

3.4供用技术资料参阅,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档案室或技术室;

3.5不准利用休息日、节假日或空暇时间到同行业进行技术交流和传授技术;

3.6在接待外来人员学习、参观中,不得涉及机密事项;

3.7个人技术记录资料和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好,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入档或销毁;

3.8凡属秘密科技情报、图纸、技术资料的交流,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交换,有关生产动态、科技成果、技术资料、论文需向报社、杂志报道发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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